【原文】爱臣太亲,必危其身;人臣太贵,必易主位;主1妾无等,必危嫡子2;兄弟不服,必危社稷。臣闻:千乘3之君无备,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,以徒其民而倾其国;万乘之君无备,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,以徒其威而倾其国。是以奸臣蕃息,主道衰亡。是故诸侯之博大,天子之害也;群臣之太富,君主之败也。将相之管主而隆家,此君人者所外也。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,位之至尊也,主威之重,主势之隆也。此四美者,不求诸外,不请于人,议之而得之矣。故曰:人主不能用其富,则终于外也。此君人者之所识也。
【注释】1.主:春秋战国时期妾称妻为主母,《礼》以正室为主妇。主妾即谓妻妾。
2.嫡子:(dí笛)正妻生的长子称嫡子,省称“嫡”。《列子•力命》:“齐公族多宠,嫡庶并行。”戴复古《石屏集》:“君家名父子,为晦翁嫡传。”
3.乘:(sheng圣)古时一车四马为一乘。周制天子地方千里,出兵车万乘;诸侯地方百里,出兵车千乘。千乘之国即是指各诸侯国。《诗•秦风•渭阳》:“何以赠之?路车乘黄。”《论语•学而》:“子曰:‘道千乘之国,敬事而信,节用而爱人,使民以时。’”《论语•先进》:“千乘之国,摄乎大国之间。”《孟子•梁惠王上》:“万乘之国,弑其君者,必千乘之家。”《荀子•王制》:“司马知师旅、甲兵、乘白之数。”
【译文】所喜爱的臣太亲近,必然会危及自身;为人臣者过分尊贵,必然会改变君主的地位;主妇和妾没有分别,必然会危及正妻之子;君主兄弟之间互不服气,必然会危及社稷。我听说,有千乘兵车的诸侯君主如果没有防备,必然有百乘兵车的大臣在身旁,会夺走他的民众而颠覆他的国家;有万乘兵车的君主如果没有防备,必然有千乘兵车的大家族在身旁,会夺走他的威势而颠覆他的国家。所以奸臣繁殖滋长,君主的道路就会衰亡。所以诸侯们发展壮大,就是天子的危害;群臣太富裕了,就是君主的失败。将相大臣控制了君主而兴隆自己的家族,这是君主被排除在外了。世间万物没有什么比自身更宝贵的了,没有什么比位置更尊贵的了,没有什么比威势更为重要的了,没有什么比势力更隆重的了。这四种美好的东西,不能从外面求得,不能请求于人,要有众议才能得到。所以说:人民的君主不能使用财富得到,就会被排除在外。这是领导人民的人必需要认识到的。
【说明】爱臣,即是宠爱臣下,对臣下要不要宠爱呢?韩非认为可以宠爱,但不能太亲近,这与孔子的观点有相同之处,孔子说:“近之则不孙,远之则怨 (《论语•阳货》) 。”孔子认为亲近他们之后,他们就会肆无忌惮,不谦逊、不礼貌、不知轻重缓急、不知尊卑上下。而如果不亲近他们,他们就会抱怨,怨天尤人,还会由此而产生憎恨。所以韩非也不主张上下级关系太亲近,这其实也是孔子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”的延伸,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”其实讲的就是社会角色,既不能违背自己的社会角色,也不能让别人违背各自的社会角色。
【原文】昔者纣之亡,周之卑,皆从诸侯之博大也;晋之分也,齐之夺也,皆以群臣之太富也。夫燕、宋之所以弑其君者,皆以类也。故上比之殷、周,中比之燕、宋,莫不从此术也。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,尽之以法,质之以备。故不赦死,不宥刑。赦死宥刑,是谓威淫,社稷将危,国家偏威。是故大臣之禄虽大,不得藉威城市;党与虽重,不得臣士卒。故人臣处国无私朝,居军无私交,其府库不得私贷于家。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。是故不得四从,不载奇兵;非传非遽,载奇兵革,罪死不赦。此明君之所以备不虞者。
【注释】1.质:《诗•小雅•天保》:“民之质矣,日用饮食。”《诗•大雅•緜》:“虞芮质厥成,文王蹶厥生。”《礼记•中庸》:“质诸鬼神而无疑,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。”《礼记•曲礼上》:“虽质君之前,臣不讳也。”《孟子•滕文公下》:“孔子三月无君,则皇皇如也。出疆必载质。”《荀子•王霸》:“关市几而不征,质律禁止而不偏。”《汉书•王陵传》:“面质吕须於平前。”颜师古注:“质,对也。”这里用为双方对质,验证之意。
2.宥:(you右)《易•解•象》:“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过宥罪。”《国语•周语》:“宥,宽也。”《周礼•司刺》:“掌三刺、三宥、三赦之法。”《庄子•在宥》:“闻在宥天下,不闻治天下也。”《荀子•宥坐》:“此盖为宥坐之器。”《说文》:“宥,宽也。”这里用为宽待赦免之意。
3.淫:《书•大禹谟》:“罔淫于乐。”孔传:“淫,过也。”《左传•隐公三年》:“骄奢淫泆。”孔颖达疏:“淫,谓耆欲过度。”《论语•八佾》:“子曰:‘关雎,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。’”《诗•关雎序》:“不淫其色。”孔颖达疏:“淫者,过也,过其度量谓之为淫。”《礼记•王制》:“齐八政以防淫。”孔颖达疏:“淫,谓过奢侈。”《孟子•滕文公下》: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:此之谓大丈夫。”《荀子•不苟》:“小心则淫而倾。”《荀子•富国》:“或佚或乐,或劬或劳,非特以为淫泰夸丽之声。”这里用为过度之意。
4.遽:(jù巨)《周礼•大仆》:“以待达穷者与遽令。”《周礼•行夫》:“掌邦国传遽之小事。”《左传•僖公三十三年》:“且使遽告于郑。”《礼记•玉藻》:“士曰传遽之臣。”《说文》:“遽,传也。”这里用为送信的快车或快马之意。
【译文】从前商纣王的灭亡,周王朝的衰竭,都是由于诸侯的发展壮大;晋国的被分裂,齐国的被夺权,都是因为群臣太富裕了。那燕国、宋国之所以有杀其君主的事,都属于这一类。所以对上比较殷商王朝、周王朝,中间比较燕国、宋国,没有人不是用这种方法的。所以明智的君主蓄养臣子,尽量用法律来规范,用可验证的来防备。所以不赦免死罪,不宽赦刑律。赦免死罪宽赦刑律,就称为是威势过度滥用,社稷就会有危险,国家就会偏重于威势。所以大臣的俸禄虽然很大,不能让他凭借城市来逞威势;他的党羽虽然很多,不能让他把士兵变成自己的臣属。所以为人臣者为国家而没有自己的小朝廷,在军队任职而没有私自交往,他们府库里的钱财不能私自借贷给私人。这是明智的君主用来禁止邪恶的办法。所以大臣不能号召四方随从,不能藏匿兵士;不是传召不是驿马,装载藏匿兵士和兵器,判死罪而且不赦免。这是明智的君主之所以防备意外的办法。
【说明】在这一段里,韩非例举了殷商王朝与周王朝的衰落,来说明诸侯、大臣的发展壮大对君主的危害。那么,管理臣下的方法是什么呢?是法律!是用可验证的来防备!而且法律就是法律,不能因为人情而影响法律的施行。刚判了死刑,心一软,又赦免,那么最后谁都不怕犯罪。我们现在还有这种状况,不论判了什么刑,只要上面有人打招呼,再重的刑都可以赦免,这就是把法律视同儿戏。法律既是空架子,那么法律的威势也就没有了。爱护臣下、部下,可以,但一定要用法来规范,才能长保国家的安定。法,一定要掌握在最高领导人那里,不能让大臣、部下再有臣属,再来掌握法,否则,臣属抬大臣,就有危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