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○序例三则 △夏世撰典得之传闻

类别:子部 作者:清·崔述 书名:考信录

    曰:然则尧在位七十载止有授时一事,别无功可纪乎?曰:亦非也。尧以圣人之德在天子之位,至於“光被四表”,“黎民於变”,其丰功仁政超前古而贻後世者盖不知凡几矣。但唐、虞时人情淳朴,虽有简策,尚未有史籍;二帝既崩,夔、龙之徒以为尧、舜功德隆盛,实开万世之天,生民以来未有伦比,不可不著之策以传於後,故撰《尧典》一篇,於是始有史耳。而时已当夏世,舜在位之政及见者或多,若舜摄政时则见者希矣。至尧七十载前,则多得之传闻,难可依据;而古人又慎重,不肯传疑,故但叙其功德之大概。惟此章乃命羲、和之策,盖二氏所世守弗替者,故得以采而录之耳。然尧开天救世之功实成於舜,故尧之事业尤以举舜敷治为最大。既已载尧求舜之切,用舜之奇,与舜摄政命官之事,则尧之功即此已见,政不必取七十载以前之政条举而缕叙也。不善读书者不能推求及此,遂若尧之生平碌碌无所表见,有贤而不能用,有奸而不能去,直待舜而後能用人行政,创制显庸者:其失《尚书》之旨亦大矣!故今因记尧之授时而备论之。

    【附录】“放勋曰:‘劳之,来之,匡之,直之,辅之,翼之,使自得之,又从而振德之。’”(《孟子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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