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第十一章

类别:子部 作者:宋·钱时 书名:融堂四书管见

    子曰:“父子之道,天性。君臣之义。父母生之,续莫大焉。君亲临之,厚莫重焉。”(续,继续不绝也。亲有君之尊,故曰君亲临,临其上也。)

    此又承上文所因者本而发之。父子之道,乃其天性,自然如此。孩提知爱其亲,岂学而能,虑而知哉。所谓本也,凡处父子而失其道者,欲念昏之,情伪夺之,血气乱之,非其本性然也。有能于此,不使外物为心害,则天性昭昭,而父子之道得矣,安有不孝者哉。且尊卑相承,又有君臣之义,家人所谓严君焉者,非可渎也。况父母生之,不特今日得有此身而已,继继绵绵,终古不绝,其为嗣续,莫此为大。而又君亲之尊临覆在上,其为恩义之厚,莫此为重。然则为人子者,乌可以不尽孝道也。夫子此章发明父母事体最为深切。观其答期可之问,止曰: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,而不他及,则宰我之,与曾子地步可知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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